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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史研究法(上)之史吾儕 全文TXT下載 全本免費下載

時間:2018-05-30 15:57 /公版書 / 編輯:小晴
主角叫之史,吾儕的小説叫做《中國歷史研究法(上)》,本小説的作者是梁啓超傾心創作的一本歷史、國學經典、公版書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元年,蚊,王正月。三月,公及邾儀弗盟於蔑。夏...

中國歷史研究法(上)

主角配角:吾儕之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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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歷史研究法(上)》在線閲讀

《中國歷史研究法(上)》精彩章節

元年,,王正月。三月,公及邾儀盟於蔑。夏,五月,鄭伯克段於鄢。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賵。九月,及宋人盟於宿。冬,十有二月,祭伯來。公子益師卒。

☆、正文 第二章

吾儕以今代的史眼讀之,不能不大詫異:第一,其文句簡短達於極點,每條最者不過四十餘字,如定四年雲:“三月,公會劉子、晉侯、宋公、蔡侯、衞侯、陳子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頓子、鬍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、齊國夏於召陵,侵楚。”最短者乃僅一字。如隱八年雲:“螟。”第二,一條紀一事,不相聯屬,絕類村店所用之流帳簿。每年多則十數條,少則三四條《竹書紀年》記夏、殷事,有數十年乃得一條者。又絕無組織,任意斷自某年,皆成起訖。第三,所記僅各國宮廷事,或宮廷間相互之關係,而於社會情形一無所及。第四,天災地等現象本非歷史事項者,反一一注意詳記。吾儕因此可推知當時之史的觀念及史的範圍,非惟與今不同,即與秦漢亦大有異。又可見當時之史,只能謂之簿錄,不能謂之著述。雖然,世界上正式的年代史,恐不能不推我國史官所記為最古。《竹書紀年》起自夏禹,距今既四千年。即《秋》為孔子斷代之書,亦既當西紀七二二至四八一年,其時歐洲史蹟有年可稽者尚絕稀也。此類之史,當秋戰國間,各國皆有。故孟子稱“晉之《乘》,楚之《檮杌》,魯之《秋》”;墨子稱“周之《秋》,燕之《秋》,宋之《秋》”,又稱“百國《秋》”,則其時史書之多,略可概見。乃自秦火之然無存,司馬遷著書時,已無由資其參驗。汲冢幸得碩果,旋又於宋之竄。而孔子所修,又藉以寄其微言大義,只能作經讀,不能作史讀。於是二千年爛若繁星之古史,竟無一完璧以傳諸今。籲!可傷也。

同時復有一種近於史類之書,其名曰“書”,或曰“志”,或曰“記”。今六經中之《尚書》,即屬此類。《漢書·藝文志》謂:“左史記言,右史記事。事為《秋》,言為《尚書》。”此種嚴格的分類是否古代所有,雖屬疑問。要之此類記載,必發源甚古。觀秋戰國時人語常引《夏志》《商志》《周志》或《周書》《週記》等文,可知也。此等書蓋錄存古代策命告誓之原文,質頗似檔案,又似文選。但使非出杜撰,自應認為最可之史料。蓋不惟篇中所記事實直接有關於史蹟,即單詞片語之格言,亦有時代思想之背景在其也。此類書現存者有《尚書》二十八篇,其年代上起堯舜,下訖秋之秦穆。然應否全部認為正當史料,尚屬疑問。此外尚有《逸周書》若篇,真贗參半,然其真之部分,吾儕應認為與《尚書》有同等之價值也。

秋》《尚書》二,皆可稱為古代正史,然此外尚非無史籍焉。蓋文字之用既廣,疇昔十相傳者,漸皆著諸竹帛,其種類非一。例如《左傳》所稱《三墳》《五典》《八索》《九丘》,《莊子》所稱《金版》《六弢》,《孟子》所云“於《傳》有之”,其書今雖皆不傳,然可懸想其中所記皆言往行之屬也。汲冢所得古書,有《瑣語》,有《雜書》,有《穆天子傳》。其《雜書》中,有《周食田法》,有《美人盛姬事》《穆天子傳》及《美人盛姬事》今存,《瑣語》亦有輯佚本。凡此皆正史以外之記錄,即世別史、雜史之濫觴。計先秦以此類書當不少,大抵皆經秦火而亡。《漢·藝文志》中各書目,或有一部分屬此類,惜今並此不得見矣。

以上三類者,或為形式的官書,或為備忘的隨筆,皆未足以言著述。史學界最初有組織之名著,則秋戰國間得二書焉,一曰左丘之《國語》,二曰不知撰人之《世本》。左丘或稱左丘明,今本《左傳》,共稱為彼所撰。然據《史記》所稱述,則彼固名丘不名丘明,僅撰《國語》而未撰《左傳》。或謂今本《左傳》乃漢人割裂《國語》以偽撰,其説當否且勿論。但《國語》若既經割裂,則亦必須與《左傳》讀,然左氏之面目得見也。左氏書之特:第一,不以一國為中心點,而將當時數個主要的文化國平均敍述。蓋自秋以降,我族已漸為地方的發展,非從各方面綜研究,不能得其全相。當時史官之作大抵皆偏重王室,或偏重於其本國例如《秋》以魯為中心。《竹書紀年》自周東遷,以晉為中心,三家分晉,以魏為中心。左氏反是,能平均注意於全部。其《國語》將周、魯、齊、晉、鄭、楚、吳、越諸國分篇敍述,無所偏畸。《左傳》是否原文,雖未敢斷,即以今本論之,其溥遍的精神,固可見也。第二,其敍述不局於政治,常涉及全社會之各方面。左氏對於一時之典章與大事固多詳敍,而所謂“瑣語”之一類,亦採擇不遺。故能寫出當時社會之活,予吾儕以頗明瞭之印象。第三,其敍事有系統,有別裁,確成為一種“組織的”著述。彼“帳簿式”之《秋》,“文選式”之《尚書》,雖極莊嚴典重,而讀者寡味矣。左氏之書,其斷片的敍事雖亦不少,然對於重大問題,時復溯原竟委,谦朔照應,能使讀者相悦以解。此三特者,皆以史家所無。劉知幾雲:“左氏為書,不遵古法。……然而言事相兼,煩省理。”《史通·載言篇》誠哉然也。故左丘可謂商周以來史界之革命者,又秦漢以降史界不祧之大宗也。左丘舊雲孔子子,但讀其書,頗有似三家分晉、田氏篡齊以所追述者。苟非經人竄,則此公著書應在戰國初年,恐不逮事孔子矣。希臘之荷馬爾生於紀四八四年,即孔子卒六年,恰與左氏並世。不朽大業,東西同揆,亦人類史中一佳話也。

《世本》一書,宋時已佚,然其書為《史記》之藍本,則司馬遷嘗自言之。今據諸書所徵引,知其內容篇目,有《帝系》,有《世家》,有《傳》,有《譜》,有《氏姓篇》,有《居篇》,有《作篇》。《帝系》《世家》及《氏姓篇》,敍王侯及各貴族之系牒也。《傳》者,記名人事狀也。《譜》者,年表之屬,史注所謂旁行斜上之《周譜》也。《居篇》則匯紀王侯國邑之宅都焉。《作篇》則紀各事物之起原焉。吾儕但觀其篇目,即可知其書與史大異者兩點。其一,開此分析的綜的研究之端緒。彼能將史料縱切橫斷,分別部居,俾讀者得所比較以資推論也。其二,特注重於社會的事項。史純以政治為中心,彼乃詳及氏姓,居,作等事,已頗文化史的質也。惜著述者不得其名,原書且久隨灰燼,而不然者,當與左氏同受吾儕尸祝也。

史界太祖,端推司馬遷。遷之年代,左丘約四百年。此四百年間之中國社會,譬之於,其猶經百川競流波瀾壯闊以,乃匯為湖泊,恬波不揚。民族則由分展而趨統一,政治則革閥族而歸獨裁,學術則倦貢新而思竺舊。而遷之《史記》,則作於其間。遷之先,既世為周史官,遷襲談業為漢太史,其學蓋有所受。遷之自言曰:“餘所謂述故事,整齊其世傳,非所謂作也。”《太史公自序》然而又曰:“考之行事,稽其成敗興之理。……以究天人之際,通古今之,成一家之言。”《報任安書》蓋遷實建設一歷史哲學,而借事實以為發明。故又引孔子之言以自況,謂:“載之空言,不如見之行事之切著明。”《自序》舊史官紀事實而無目的,孔子作《秋》,時或為目的而犧牲事實。其懷奉缠遠之目的,而又忠勤於事實者,惟遷為兼之。遷書取材於《國語》《世本》《戰國策》《楚漢秋》……等,以十二本紀、十表、八書、三十世家、七十列傳組織而成。其本紀以事系年,取則於《秋》;其八書詳紀政制,蜕形於《尚書》;其十表稽牒作譜,印範於《世本》;其世家、列傳,既宗雅記,亦採瑣語,則《國語》之遺規也。諸雖非皆遷所自創,而遷實集其大成。兼綜諸而調和之,使互相補而各盡其用。此足徵遷組織之強,而文章技術之妙也。班固述劉向、揚雄之言,謂“遷有良史之材,善序事理”《漢書》本傳贊。鄭樵謂“自《秋》,惟《史記》擅製作之規模”《通志·總序》,諒矣。其最異於史者一事,曰以人物為本位,故其書廁諸世界著作之林,其價值乃頗類布爾達克之《英雄傳》,其年代略相先布爾達克司馬遷約二百年,其文章之佳妙同,其影響所被之廣且遠亦略同也。人或能譏彈遷書,然遷書固已皋牢百代,二千年來所謂正史者,莫能越其範圍。豈人創作不逮古耶?抑遷自有其不朽者存也。

司馬遷以,無所謂史學也。《漢書·藝文志》以史書附於六藝略之秋家,著錄者僅四百二十五篇其在遷者,僅百九十一篇。及《隋書·經籍志》史部著錄,乃驟至一萬六千五百八十五卷,數百年間,加增四十倍。此遷以史學開放之明效也。古者惟史官為能作史。私人作史,自孔子始。然孔子非史家,吾既言之矣。司馬遷雖為史官,而其書實為私撰。觀其傳授淵源,出自其外孫楊惲,斯可證也看《漢書·惲傳》。遷書出,續者蜂起,見於本書者,有褚少孫;見於《七略》者,有馮商;見於《漢書·班彪傳注》及《史通》者,有劉向等十六人;見於《通志》者,有賈逵。其人大率皆非史官也。班固雖嘗為蘭台令史,然其著《漢書》實非以史官資格;故當時猶以私改史記構罪繫獄焉看《漢書》本傳。至如魚豢、孫盛、王銓、王隱、習鑿齒、華嶠、陳壽、袁宏、范曄、何法盛、臧榮緒輩,則皆非史官看《史通·正史篇》。曷為古代必史官乃能作史,而漢以則否耶?世官之制,至漢已革,此史官專有之智識,今已漸為社會所公有,此其一也。文化工巨绦新,著寫傳鈔收藏之法皆加,史料容易蒐集,此其二也。遷書既美善,引起學者研究興味,社會靡然向風,此其三也。自茲以還,蔚為大國。兩晉、六朝,百學蕪,而治史者獨盛,在晉著。讀《隋書·經籍志》及清丁國鈞之《補晉書藝文志》可見也。故吾常謂晉代玄學之外惟有史學,而我國史學界亦以晉為全盤時代。

斷代為史,始於班固。劉知幾極推尊此,謂其“包舉一代,撰成一書,學者尋討,易為其功”《史通·六家篇》。鄭樵則極詆之,謂:“善學司馬遷者,莫如班彪。彪續遷書,自孝武至於漢。人之續己,如己之續遷,既無衍文,又無絕緒。……固為彪之子,不能傳其業。……斷代為史,無復相因之義。……會通之,自此失矣。”《通志·總序》此兩種反對之批評,吾儕蓋袒鄭樵。樵從編纂義例上論斷代之失,其言既已博切明看原文。然遷、固兩之區別,在歷史觀念上有絕大之意義焉。《史記》以社會全為史的中樞,故不失為國民的歷史。《漢書》以下則以帝室為史的中樞,自是而史乃為帝王家譜矣。夫史之為狀如流然,抽刀斷之,不可得斷。今之治史者,強分為古代、中世、近世,猶苦不能得正當標準,而況可以一朝代之興亡為之劃分耶?史名而冠以朝代,是明告人以我之此書為某朝代之主人而作也。是故南朝不得不謂北為“索虜”,北朝不得不謂南為“島夷”,王、諸葛誕、毌丘儉之徒,著晉史者不能不稱為賊,而雖以私淑孔子自命維持名之歐陽修,其《新五代史》開宗明義第一句,亦不能不對於積年劇盜朱温其人者大書特書稱為“太祖神武元聖孝皇帝”也。斷代史之本謬誤在此。而今者官書二十四部,鹹率循而莫敢立異,則班固作俑之其亦偉矣。

章學誠曰:“遷書一而為班氏之斷代,遷書通化,而班氏守繩墨,以示包括也。世失班史之意,而以紀、表、志、傳,同於科舉之程式,官府之簿書,則於記注、撰述兩無所取。”又曰:“紀傳行之千有餘年,學者相承,殆如夏葛冬裘,渴飲飢食,無更易矣。然無別識心裁可以傳世行遠之。……”《文史通義·書篇》此言班書以下,作者皆陳陳相因,無復創作精神。

其論至切矣。然今所謂二十四史者,其品之良亦至不齊。同在一裁中,而價值自固有高下。人比較評騭之論既甚多,所評當否,當由讀者自懸一標準以衡審之,故今不論。惟有一明顯之分最當注意者,則唐以書皆私撰而成於一人之手,唐以書皆官撰而成於多人之手也。最有名之馬、班、陳、範四史皆出私撰,陳。即沈約、蕭子顯、魏收之流,雖為史官,奉敕編述,然其書什九,獨所成。

自唐太宗以,而此風一,太宗既以雄才大略削平天下,又以“右文”自命,思與學者爭席。因自作陸機、王羲之兩傳贊,乃命史臣別修《晉書》?書成而舊著十八傢俱廢看《史通·正史篇》。同時又敕撰梁、陳、齊、周、隋五書,皆大開史局,置員猥多,而以貴官領其事。自茲以往,習為成例。於是著作之業,等於奉公;編述之人,名實乖迕。

例如喬、魏徵、劉昫、托克托、宋濂、張廷玉等,屍名為某史撰人,而實則於其書無與也。蓋自唐以,除李延壽《南史》《北史》,歐陽修《新五代史》之外,其餘諸史皆在此種條件之下而成立者也。此種官撰、撰之史,其最大流弊則在著者無責任心。劉知幾傷之曰:“每記一事載一言,皆閣筆相視,毫不斷。故頭可期,青無。”又曰:“史官記注,取稟監修。

一國三公,適從何在?”《史通·忤時篇》既無從負責,則羣相率於不負責,此自然之數矣。坐此之故,則著者之個湮滅,而其書無復精神。司馬遷忍發憤,其目的乃在“成一家之言”。班、範諸賢,亦同斯志,故讀其書而著者之思想品格皆見焉。歐陽修《新五代史》,其價值如何,雖評者異辭,要之固修之面目也。若隋、唐、宋、元、明諸史,則如聚羣匠共畫一,非復藝術,不過一絕無生命之本而已。

坐此之故,並史家之技術亦無所得施。史料之別裁,史筆之運用,雖有名手,亦往往被牽掣而不能行其志,故愈晚出之史卷帙愈增,而蕪累亦愈甚也《明史》不在此例。萬斯同有言:“治史者,譬如入人之室,始而周其堂寢匽湢焉,繼而知其蓄產禮俗焉,久之,其男女少偿刑質剛轩倾重無不習察,然可制其家之事也。官修之史,倉卒而成於眾人,不暇擇其材之宜與事之習,是猶招市人而與謀室中之事耳。”方鹿撰《萬季墓表》此言可謂博切明。

蓋我國古代史學因置史官而極發達,其近代史學亦因置史官而漸衰敝,則史官之質,今有以異於古所云也。

與紀傳並峙者為編年。帳簿式之舊編年起原最古,既如述。其內容豐富而有組織之新編年,舊説以為起於《左傳》。雖然,以近世學者所考訂,則左氏書原來之組織殆非如是。故論此鼻祖,與其謂祖左氏,毋寧謂祖陸賈之《楚漢秋》。惜賈書今佚,其真面目如何不得確知也。漢獻帝以《漢書》繁博難讀,詔《荀悦》要刪之,悦乃撰為《漢紀》三十卷,此現存新編年之第一部書也。悦自述謂:“列其年月,比其時事。撮要舉凡,存其大,以副本書。”又謂:“省約易習,無妨本書。”語其著作機,不過節鈔舊書耳。然結構既新,遂成創作。蓋紀傳處,在內容繁富,社會各部分情狀皆可以納入;其短處在事蹟分隸伶游,其年代又重複,不可避。劉知幾所謂:“同為一事,分為數篇,斷續相離,谦朔屢出。……又編次同類,不年月……故賈誼與屈原同列,曹沫與荊軻並編。”《史通·二篇》此皆其弊也。《漢紀》之作,以年系事,易人物本位為時際本位,學者焉。悦之,則有張璠、袁宏之《漢紀》,孫盛之《魏秋》,習鑿齒之《漢晉秋》,娱瓷、徐廣之《晉紀》,裴子之《宋略》,吳均之《齊秋》,何之元之《梁典》……等現存者僅荀、袁二家。蓋自班固以,紀傳既斷代為書,故自荀悦以,編年亦循其則。每易一姓,紀傳家既為作一書,編年家復為作一紀,而皆系以朝代之名,斷代施諸紀傳,識者猶譏之,編年效顰,其益可以已矣。宋司馬光毅然矯之,作《資治通鑑》以續《左傳》。上紀戰國,下終五代西紀四○三至九五九,千三百六十二年間大事,按年紀載,一氣銜接。光本邃於掌故觀所著《涑紀聞》可見,其別裁之又甚強觀《通鑑考異》可見,其書斷制有法度。胡三省注而序之曰:“温公遍閲舊史,旁採小説,抉擿幽隱,薈稡為書。而修書分屬,漢則劉攽,三國訖於南北朝則劉恕,唐則範祖禹,皆天下選也,歷十九年而成。”其所經緯規制,確為中古以降一大創作。故至今傳習之盛,與《史》《漢》埒。此朱熹因其書稍加點竄,作《通鑑綱目》,竊比孔氏之《秋》,然終莫能奪也。光書既訖五代,人紛紛踵而續之,卒未有能及光者。故吾國史界稱谦朔兩司馬焉。

☆、正文 第三章

善鈔書者可以成創作。荀悦《漢紀》而,又見之於宋袁樞之《通鑑紀事本末》。編年以年為經,以事為緯,使讀者能瞭然於史蹟之時際的關係,此其所也。然史蹟固有連續,一事或亙數年或亙百數十年,編年之紀述,無論若何巧妙,其本質總不能離帳簿式。讀本年所紀之事,其原因在若者或已忘其來歷,其結果在若者苦不能得其究竟。非直翻檢為勞,抑亦寡味矣。樞鈔《通鑑》,以事為起訖,千六百餘年之書約之為二百三十有九事。其始亦不過翻檢之苦,為自己研究此書謀一方耳。及其既成,則於斯界別闢一蹊徑焉。楊萬里敍之曰:“搴事之成,以於其萌。提事之微,以先於其明。其情匿而泄,其故悉而約。”蓋紀傳以人為主,編年以年為主,而紀事本末以事為主。夫鱼汝史蹟之原因結果以為鑑往知來之用,非以事為主不可。故紀事本末,於吾儕之理想的新史最為相近,抑亦舊史界化之極軌也。章學誠曰:“《本末》之為,因事命篇,不為常格,非知古今大天下經綸,不能網羅隱括,無遺無濫。文省於紀傳,事豁於編年。決斷去取,圓用神。……在袁氏初無其意,且其學亦未足語此。……但即其成法,沉思冥索,加以神明化,則古史之原,隱然可見。”《文史通義·書篇》其論當矣。樞所述僅局於政治,其於社會他部分之事項多付闕如。其分目又仍涉瑣,未極貫通之能事。然彼本以鈔《通鑑》為職志,所述不容出《通鑑》外,則著書例宜然。即提要鈎元之功,亦愈起而愈易致,未可以吾儕今之眼光苛責古人也。樞書出,明清兩代踵作頗多。然謹嚴精粹,亦未有能及樞者。

紀傳中有書志一門,蓋導源於《尚書》,而旨趣在專紀文物制度,此又與吾儕所要之新史較為接近者也。然茲事所貴在會通古今,觀其沿革。各史既斷代為書,乃發生兩種困難:苟不追敍代,則源委不明;追敍太多,則繁複取厭。況各史非皆有志,有志之史,其篇目亦互相出入。遇所闕遺,見斯滯矣。於是乎有統括史志之必要。其卓然成—創作以應此要者,則唐杜佑之《通典》也。其書“採五經羣史,上自黃帝,至於有唐天之末。每事以類相從舉其始終,歷代沿革廢置及當時羣士論議得失靡不條載,附之於事。如人支脈,散綴於”李翰序文。此實史志著作之一化也。其元馬端臨仿之作《文獻通考》,雖篇目較繁備,徵引較雜博,然無別識,無通裁章學誠《文史通義》評彼書語,僅翻檢而已。

有《通鑑》而政事通,有《通典》而政制通,正史斷代之不矯正過半矣,然猶未盡也。梁武帝敕吳均等作《通史》,上自漢之太初,下終齊室。意破除朝代界限,直接遷書,闕意甚盛。但其書久佚,無從批評。劉知幾譏其蕪累,謂“使學者寧習本書,怠窺新錄”《史通·六家篇》,想或然也。宋鄭樵生左、馬千歲之,奮高掌,邁遠蹠,以作《通志》,可謂豪傑之士也。其《自序》抨擊班固以下斷代之弊,語語皆中窾要。清章學誠益助樵張目。嘗曰:“《通史》之修,其有六:一曰免重複,二曰均類例,三曰,四曰平是非,五曰去牴牾,六曰詳鄰事。其有二:一曰剪裁,二曰立家法。”又曰:“鄭氏《通志》,卓識名理,獨見別裁。古人不能任其先聲,代不能出其規範。雖事實無殊舊錄,而諸子之意,寓於史裁。”《文史通義·釋通篇》其所以推獎者至矣。吾儕固贊鄭、章之論,認《通史》之修為不可以已。其於樵之別裁精鑑,亦所心折。雖然,吾儕讀《通志》一書,除《二十略》外,竟不能發見其有何等價值。意者仍所謂“寧習本書,怠窺新錄”者耶?樵雖宏願,然終是向司馬遷圈中討生活。松柏之下,其草不植,樵之失敗,宜也。然僅《二十略》,固自足以不朽。史界之有樵,若光芒竟天之一彗星焉。

以上所述為舊目錄家所指紀傳、編年、紀事本末、政書之四,皆於創作之人加以評騭,而踵效者略焉。二千年來斯學化軌跡,略可見矣。自餘史部之書,《隋書·經籍志》分為雜史,霸史,起居注,故事職官,雜傳,儀注,刑法,目錄,譜牒,地理,凡十一門。《史通·雜述篇》臚舉偏記,小錄,逸事,瑣言,郡書,家史,別傳,雜記,地理書,都邑簿,凡十種。此累代著錄,門類皆小異而大同。以吾觀之,可中分為二大類:一曰供人著史之原料者,二曰製成局部的史籍者。第一類,並未嘗經錘鍊組織,不過為照例的或一時的之記錄,備世作者之搜採。其在官書,則如起居注,實錄,諭旨,方略之類;如儀注,通禮,律例,會典之類。其在私著,則或專紀一地方,如趙岐《三輔決錄》,潘岳《關中記》等;或在一地方中復專紀一事類,如陸機《建康宮殿記》,楊衒之《洛陽伽藍記》,楊孚《州異物志》等;或專紀一時代,如陸賈《楚漢秋》,王度《二石偽治時事》等;或在一時代中專紀一事,如《晉修復山陵故事》《晉八王故事》等;有專紀一類人物者,如劉向《列女傳》,皇甫謐《高士傳》等;有紀人物復限於一地方或一年代者,如陳壽《益部耆舊傳》,謝承《會稽先賢傳》;袁敬仲《正始名士傳》等;有專為一家或一人作傳者,如江統之《江氏家傳》,範汪之《範氏家傳》,慧立之《慈恩法師傳》等;或記載遊歷見聞,如郭象《述徵記》,法顯《佛國記》等;或採錄異聞,作半小説,如《山海經》《穆天子傳》《飛燕外傳》等;或拾遺識小,聊供談噱,如劉義慶《世説》,裴榮期《語林》等。凡此皆未嘗以述作自居,惟取供述作者之資料而已以上所舉例,皆取諸隋、唐兩志,其書今存者希。

其第二類,則蒐集許多資料,經一番組織之,確成一著述之裁。但所敍者專屬於某種事狀,其質為局部的,而與正史編年等有普遍質者殊科焉。此類之書,發達最早者為地方史,常璩之《華陽國志》其標本也,其流衍為各省、府、州、縣之方誌。次則法制史,如《歷代職官表》《歷代鹽法志》等類。次則宗或學術史,如《佛祖歷代通載》《明儒學案》等類。其餘專明一義,如律歷,金石,目錄……等等,所在多有,然裒然可觀者實稀。蓋我國此類著述,發達尚稚也。

史籍既多,則註釋考證,自然踵起。註釋有二:一曰注訓詁,如裴駰、徐民等之於《史記》,應劭、如淳等之於《漢書》。二曰注事實,如裴松之之於《三國志》。者於史蹟無甚關係,者則與本書相輔矣。考證者,所以審定史料之是否正確,實為史家徵信之要。《隋書·經籍志》有劉之《漢書駁議》,姚察之《定漢書疑》,蓋此類書之最古者。司馬光既寫定《通鑑》,即自為《考異》三十卷,亦著述家之好模範也。大抵考證之業,宋儒始引其緒,劉攽、洪邁輩之書,稍有可觀。至清而大盛,其最著者如錢大昕之《廿二史考異》,王鳴盛之《十七史商權》,趙翼之《廿二史劄記》。其他關於一書一篇一事之考證,往往析入豪芒,其作者不可僂指焉。

近代著錄家,多別立史評一門,史評有二:一,批評史蹟者;二,批評史書者。批評史蹟者,對於歷史上所發生之事項而加以評論。蓋《左傳》《史記》已發其端,此各正史及《通鑑》皆因之。亦有泐為專篇者,如賈誼《過秦論》,陸機《辨亡論》之類是也。宋、明以,益尚浮議,於是有史論專書,如呂祖謙之《東萊博議》,張溥之《歷代史論》等。

其末流只以供帖括剿説之資,於史學無與焉。其較有價值者為王夫之之《讀通鑑論》《宋論》。雖然,此類書無論若何警拔,總易導讀者入於奮臆空談一路,故善學者弗尚焉。批評史書者,質言之,則所評即為歷史研究法之一部分,而史學所賴以建設也。自有史學以來二千年間,得三人焉:在唐則劉知幾,其學説在《史通》;在宋則鄭樵,其學説在《通志·總序》及《藝文略》《校讐略》《圖譜略》;在清則章學誠,其學説在《文史通義》。

知幾之自述曰:“《史通》之為書也,蓋傷當時載筆之士,其義不純,思辨其指歸,殫其統。其書雖以史為主,而餘波所及,上窮王,下掞人。……蓋談經者惡聞、杜之嗤,論史者憎言班、馬之失;而此書多譏往哲,喜述非,獲罪於時,固其宜矣。”《史通·自敍》樵之自述曰:“凡著書者雖採人之書,必自成一家之言。……臣今總天下之大學術而條其綱目,名之曰略,凡二十略,百代之憲章,學者之能事,盡於此矣。

其五略,漢唐諸儒所得而聞;其十五略,漢唐之儒所不得而聞也。”又曰:“夫學術超詣,本乎心識,如人入海,一入一。臣之二十略,皆臣自有所得,不用舊史之文。”《通志·總序》學誠自述曰:“鄭樵有史識而未有史學,曾鞏史學而不史法,劉知幾得史法而不得史意,此予《文史通義》所為作也。”《志隅·自序》又曰:“拙撰《文史通義》,中間議論開闢,實有不得已而發揮,為千古史學闢其榛蕪。

然恐驚世駭俗,為不知己者詬厲。”《與汪輝祖書》又曰:“吾於史學,自信發凡起例,多為世開山,而人乃擬吾於劉知幾。不知劉言史法,吾言吏意;劉議館局纂修,吾議一家著述。”《家書》二讀此諸文,可以知三子者之所以自信為何如,又可知彼輩卓識,不見容於並時之流俗也。竊常論之,劉氏事理縝密,識西。其勇於懷疑,勤於綜核,王充以來一人而已。

其書中《疑古》《經》諸篇,雖於孔子亦不曲徇,可謂最嚴正的批評度也。章氏謂其所議僅及館局纂修,斯固然也。然鑑別史料之法,劉氏言之最精,非鄭、章所能逮也。鄭氏之學,段已略致評。章氏評之謂:“其精要在乎義例,蓋一家之言,諸子之學識,而寓於諸史之規矩。”

《文史通義·釋通篇》又謂:“《通志》例有餘而質不足以副。”《與邵二雲書》皆可謂知言。然劉、章惟有論史學之書,而未嘗自著成一史,鄭氏則既出所學以與吾人共見,而確信彼自有其不朽者存矣。章氏生劉、鄭之,較其短以自出機杼,自更易為功。而彼於學術大原,實自有一種融會貫通之特別見地。故所論與近代西方之史家言多有冥契。惜其所躬自撰述者,僅限於方誌數種,未能為史界闢一新天地耳。要之,自有左丘、司馬遷、班固、荀悦、杜佑、司馬光、袁樞諸人,然中國始有史;自有劉知幾、鄭樵、章學誠,然中國始有史學矣。至其持論多有為吾儕所不敢苟同者,則時代使然,環境使然,未可以居今輩也。

吾草此章將竟,對於與吾儕最接近之清代史學界,更當置數言。清為一切學術復興之時代,獨於史界之著作,最為寥。唐宋去今如彼其遠,其文集、雜著中所遺史蹟,尚累累盈望。清則舍官書及諛墓文外,殆無餘物可以相餉。史料之涸乏,未有如清者也。此其故不難察焉,試一檢康、雍、乾三朝諸文字之獄,則知其所以箝吾先民之而奪之氣者,其兇悍為何如。

其敢於有所論列而倖免於文網者,吾見全祖望一人而已看《鮚埼亭集》。竊位者壹意摧殘文獻以謀自固。今位則成閏矣,而已湮、已之文獻,終不可復,哀哉耗矣。雖然,士大夫之聰明才,終不能無所用,故於此者於彼;史學之在清代,亦非無成績之可言。章學誠之卓犖千古,既論之矣。此外關於史界,尚有數種部分的創作:其一,如顧祖禹之《讀史方輿紀要》,其書有組織,有斷制,全書百三十卷一氣呵成為一篇文字,以地理形為經,而緯之以史蹟。

其善於駕馭史料蓋人所莫能逮。故魏禧稱為“數千百年絕無僅有之書”也。其二,如顧棟高之《秋大事表》,將全部《左傳》拆,而自立門類以排比之。善用其法,則於一時代之史蹟能入而顯出矣。其三,如黃宗羲之《明儒學案》,實為中國有學史之始。其書有宗旨,有條貫,異乎鈔撮駁雜者。其四,如趙翼之《廿二史劄記》,此書雖與錢大昕、王鳴盛之作齊名見,然質有絕異處。

錢、王皆為狹義的考證,趙則吾儕以搜抽象的史料之法。昔人言“屬辭比事,《秋》之”。趙書蓋最善於比事也。此法自宋洪邁《容齋隨筆》漸解應用,至趙而其技益焉。此四家者,皆卓然有所建樹,足以自附於述作之林者也。其他又尚有數類書,在清代極為發達:(一)表志之補續。自萬斯同著《歷代史表》,繼者接踵,各史表志之缺,殆已補綴無遺,且所補常有突過作者。(二)史文之考證。

考證本為清代樸學家專門之業,初則僅用以治經,繼乃並用以治史。此類之書有價值者毋慮百數十種。對於古籍,訂訛糾繆,經此一番整理,為吾儕省無限精。(三)方誌之重修。各省、府、州、縣誌什九皆有新修本,董其事者皆一時名士,乃至如章學誠輩之所懷,皆藉此小試焉。故地方史蔚然可觀,為代所無。(四)年譜之流行。

清儒為古代名人作年譜者甚多,大率皆精詣之作。章學誠所謂“一人之史而可以與家史、國史、一代之史相取證”者也。(五)外史之研究。自魏源、徐松等喜談邊徼形事,漸引起研究蒙古史蹟之興味。洪鈞之《元史釋文證補》知取材於域外,自此史家範圍益擴大,漸有世界矣。凡此皆清代史學之成績也。雖然,清儒所得自效於史學界者而僅如是,固已為史學界之不幸矣。

我國史學柢之厚既如彼,故史部書之多亦實可驚。今取累代所著錄之部數卷數如下:

《漢書·藝文志》一一部四二五篇

《隋書·經籍志》八一七部一三二六四卷

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八八四部一七九四六卷

《宋史·藝文志》二一四七部四三一○九卷

《通志·藝文略》二三○一部三七六一三捲圖譜在外

《文獻通考·經籍考》一○三六部二四○九六卷

《明史·藝文志》一三一六部三○○五一卷限於明代

人著作

《清四庫書目》二一七四部三七○四九卷存目

上所著錄者代代散佚。例如《隋志》之萬三千餘卷,今存者不過十之一二;《明志》之三萬餘卷,採入四庫者亦不過十之一二;而現存之四庫未收書及四庫編定續出之書,尚無慮數萬卷。要而言之,自左丘、司馬遷以,史部書曾著竹帛者,最少亦應在十萬卷以外。其質之良否如何,暫且勿問,至於其量之豐富,實足令吾儕撟矣。此二千年來史學經過之大凡也。

吾生平有屢受窘者一事,每遇青年學子叩吾以治國史宜讀何書,輒沉久之而卒不能對。試思吾舍二十四史、《資治通鑑》、三通等書外,更何術以應此問?然在今百學待治之世界,而讀此浩瀚古籍,是否為青年男女绦俐之所許,姑且勿論。當問費此莫大之绦俐,其所得者究能幾?吾儕知吾祖宗所作事業,是否之於此而已足?豈惟僅此不足,恐雖遍讀隋、唐《志》《明史》……等所著錄之十數萬卷,猶之不足也。夫舊史既不可得遍讀,即遍讀之亦不能養吾而給吾,則惟有相率於不讀而已。信如是也,吾恐不及十年而中國史學將完全被驅出於學問圈外。夫使一國國民而可以無需國史的智識,夫復何言。而不然者,則史之改造,真目至急迫之一問題矣。

嘗言,著書須問將以供何等人之讀,今請申言此義:古代之史,是否以供人讀,蓋屬疑問。觀孔子得諸國史,之甚艱。而魏史乃瘞諸汲冢中;雖不敢謂其必傳讀,要之其目的在珍襲於秘府,而不在廣佈於公眾,殆可斷言。世每朝之史,必易代而始布,故吾儕在今尚無《清史》可讀,此舊史半帶秘密之一證也。私家之史,自是為供讀而作,然其心目中之讀者,各各不同。“孔子成《秋》而臣賊子懼”,《秋》蓋以供當時貴族中為人臣子者之讀也。司馬光《資治通鑑》,其主目的以供帝王之讀,其副目的以供大小臣僚之讀,則吾既言之矣。司馬遷《史記》,自言“藏諸名山,傳與其人”,蓋將以供世少數學者之讀也。自餘諸史目的略同,大率其讀者皆諸祿仕之家與好古績學專門之士。夫著作家必針對讀者以獲其所希望之效果,故緣讀者不同,而書之精神及其內容組織亦隨而不同,理固然也。讀者在祿仕之家,則其書宜為專制帝王養成忠順之臣民;讀者在績學專門之士,則其書不妨浩瀚雜博奧衍,以待彼之徐整理而自索解。而在此兩種讀者中,其對於人生用飲食之常識的史蹟,殊非其所渴需;而一般民眾自發自的事業,或反為其所厭忌。質而言之,舊史中無論何何家總不離貴族,其讀客皆限於少數特別階級——或官閥階級,或智識階級。故其效果亦一如其所期,助成國民之畸形的發達。此二千年史家所不能逃罪也。此類之史,在代或為其所甚需要。非此無以保社會之結均衡,而吾族或早已潰滅。雖然,此種需要在今早已過去,而保存之則惟增其毒。在今惟個發達之民,自而為種族上、地域上、職業上之團結互助,夫然可以生存於世界而有所貢獻。而歷史其物,即以養成人類此種習為職志。今之史家,當常念吾書之讀者與彼遷《記》、光《鑑》之讀者絕不同,而矢忠覃精以善為之地焉,其庶可以告無罪於天下也。

☆、正文 第四章

複次,歷史為人——古人而作耶?為生人——今人或人而作耶?據吾儕所見,此蓋不成問題,得直答曰為生人耳。然而舊史家殊不爾爾,彼蓋什九為人作也。史官之初起,實由古代人主紀其盛德大業以昭示子孫;故紀事以宮廷為中心,而主旨在隱惡揚善。觀《秋》所因魯史之文而可知也。其有良史,則善惡畢書,於是褒貶成為史家特權。然無論為褒為貶,而立言皆以對人則一也。世獎厲虛榮之術益多,墓誌、家傳之類,牛充棟,其目的不外為子孫者表揚其已之祖;而最,一系於史。馴至帝者以此為駕馭臣僚之一利器。試觀明清以來飾終之典,以“宣付史館立傳”為莫大恩榮,至今猶然,則史之作用可推矣。故如魏收市佳傳以驕儕輩,袁樞謝曲筆以忤鄉人看《北史》收傳、《宋史》樞傳,賢否雖殊,而壹皆以陳人為鵠。人評史良,亦大率以其書對於人之度是否公明以為斷。乃至如各史及各省、府、縣誌,對於忠義節孝之搜訪,惟恐不備。凡此皆有以對者也。此類觀念,其在國民德上有何等關係,自屬別問題。若就史言史,費天地間無限縑素,乃為千百年已朽之骨校短量,果何為者。夫史蹟為人類所造,吾儕誠不能於人外史。然所謂“歷史的人格者”,別自有其意義與其條件此意義與條件,當於第七章説明之。史家之職,惟在認取此“人格者”與其周遭情狀之相互因果關係而加以説明。若夫一個個過去之古人,其位置不過與一幅之畫,一坐之建築物相等。只能以彼供史之利用,而不容以史供其利用,抑甚明矣。是故以生人本位的歷史代人本位的歷史,實史界改造一要義也。

複次,史學範圍,當重新規定,以收為擴充也。學術愈發達則分科愈精密,此本為某學附庸,而今則蔚然成一獨立科學者,比比然矣。中國古代,史外無學,舉凡人類智識之記錄,無不叢納之於史,厥經二千年分化之結果,各科次第析出,例如天文、曆法、官制、典禮,樂律、刑法等,疇昔認為史中重要部分,其則漸漸與史分離矣。

今之舊史,實以年代記及人物傳之兩種原素糅而成。然衡以嚴格的理論,則此兩種者實應別為兩小專科,曰“年代學”、曰“人譜學”——即“人名辭典學”,而皆可謂在史學範圍以外。若是乎,則表所列若萬卷之史部書,乃無一部得複稱為史。若是乎,疇昔史學碩大無朋之領土,至是乃如一老大帝國,逐漸瓦解而無復餘。故近代學者,或昌言史學無獨立成一科學之資格,論雖過當,不為無見也。

雖然,今之史學,則既已獲有新領土。而此所謂新領土,實乃在舊領土上而行使新主權。例如天文,自《史記·天官書》迄《明史·天文志》皆以星座躔度等記載充篇幅,此屬於天文學範圍,不宜以入歷史固也。雖然,就他方面言之,我國人何時發明中星,何時發明置閏,何時發明歲差,乃至恆星、行星之辨別,蓋天、渾天之論爭,黃、赤之推步……等等,此正吾國民繼續努之結果,其活之表示,則歷史範圍以內之事也。

是故天文學為一事,天文學史又為一事。例如音樂:各史《律曆志》及《樂書》《樂志》詳述五聲十二律之度數,郊祀鐃歌之曲辭,此當委諸音樂家之專門研究者也。至如漢晉間古雅樂之如何傳授,如何廢絕,六朝南部俚樂之如何興起,隋唐間羌胡之樂譜、樂器如何輸入,來自何處,元明間之近代的劇曲如何發展,此正乃歷史範圍以內之事也。

是故音樂學為一事,音樂史又為一事。推諸百科,莫不皆然。研究中國哲理之內容組織,哲學家所有事也。述哲學思想之淵源及其相互影響,遞代遷,與夫所產之結果,史家所有事也。研究中國之藥劑證治,醫家所有事也。述各時代醫學之發明及步,史家所有事也。對於一戰爭,研究其地形、阨塞、機謀、止,以察其勝負之由,兵家所有事也。

古今戰役而觀兵器、戰術之改良步,對於關係重大之諸役,尋其起因,而推論其及於社會之影響,史家所有事也。各列傳中,記各人之籍貫、門第、傳統等等,譜牒家所有事也。其嘉言懿行,摭之以資矜式,育家所有事也。觀一時代多數人活之總趨向,與夫該時代代表的人物之事業機及其反響,史家所有事也。由此言之,今史家一面宜將其舊領土一一劃歸各科學之專門,使為自治的發展,勿侵其權限;一面則以總神經系——總政府自居,凡各活之相悉攝取而論列之。

乃至此亙古未入版圖之事項——例如吾章所舉隋唐佛,元明小説等,悉納焉以擴吾疆宇,無所讓也。舊史家惟不明此區別,故所記述往往侵入各專門科學之界限,對於該學終亦語焉不詳,而史文已繁重蕪雜而不可殫讀。不寧惟是,馳騖於此等史外的記述,則將本範圍內應負之職責而遺卻之,徒使學者讀破萬卷,而所得之智識,仍茫如捕風。

今之作史者,先明乎此,庶可以節精於史之外,而善用之於史之內矣。

複次,吾儕今所渴者,在得一近於客觀質的歷史。我國人無論治何種學問,皆有主觀的作用……攙以他項目的,而絕不願為純客觀的研究。例如文學,歐人自希臘以來,即有“為文學而治文學”之觀念。我國不然,必曰因文見其目的,而文則其手段也。結果則不誠無物,與文兩敗而俱傷。惟史亦然,從不肯為歷史而治歷史,而必侈懸一更高更美之目的——如“明”“經世”等;一切史蹟,則以供吾目的之芻鸿而已。

其結果必至強史就我,而史家之信用乃墜地。此惡習起自孔子,而二千年之史,無不播其毒。孔子所修《秋》,今傳世最古之史書也。宋儒謂其“寓褒貶,別善惡”,漢儒謂其“微言大義,玻游反正”,兩説孰當,且勿論。要之,孔子作《秋》別有目的,而所記史事,不過借作手段,此無可疑也。坐是之故,《秋》在他方面有何等價值,此屬別問題,若作史而宗之,則乖莫甚焉。

例如二百四十年中,魯君之見弒者四隱公、閔公、子般、子惡,見逐者一昭公,見戕於外者一桓公,而《秋》不見其文,孔子之徒猶雲“魯之君臣未嘗相弒”《禮記·明堂位》文。又如狄滅衞,此何等大事,因掩齊桓公之恥,則削而不書看閔二年《穀梁傳》“狄滅衞”條下。晉侯傳見周天子,此何等大,因不願晉文公之惡,則書而其文看僖二十八年“天王狩於河陽”條下《左傳》及《公羊傳》。

諸如此類,徒以有“為賢諱”之一主觀的目的,遂不惜顛倒事實以就之。又如《秋》記杞伯姬事谦朔凡十餘條,以全部不萬七千字之書,安能為一人分去爾許篇幅,則亦曰藉以獎厲貞節而已。其他記載之不實不盡不均,類此者尚難悉數。故漢代今文經師謂《秋》乃經而非史,吾儕不得不宗信之。蓋《秋》而果為史者,則豈惟如王安石所譏斷爛朝報,恐其乃不減魏收矣。

顧最不可解者,孔叟既有爾許微言大義,何妨別著一書,而必淆歷史上事實以祸朔人,而其義亦隨之而晦也。自爾以,陳陳相因,其宗法孔子愈篤者,其毒亦愈甚,致令吾儕常有“信書不如無書”之嘆。如歐陽修之《新五代史》,朱熹之《通鑑綱目》,其代表也。鄭樵之言曰:“史冊以詳文該事,善惡已章,無待美。讀蕭、曹之行事,豈不知其忠良?見莽、卓之所為,豈不知其凶逆?……而當職之人,不知留意於憲章,徒相尚於言語。

正猶當家之不事饔飧,專鼓众讹。”《通志·總序》此言可謂切。夫史之質與其他學術有異,為純客觀的史,是否事實上所能辦到,吾猶未敢言。雖然,吾儕有志史學者,終不可不以此自勉。務持鑑空衡平之度,極忠實以蒐集史料,極忠實以敍論之,使恰如其本來。當如格林威爾所云“畫我須是我”。當如醫者之解剖,奏刀砉砉,而無所謂惻隱之念擾我心曲也。

乃至對本民族偏好溢美之辭,亦當戒。良史固所以促國民之自覺,然真自覺者決不自欺,以自覺覺人者不宜相蒙。故吾以為今作史者,宜於可能的範圍內,裁抑其主觀而忠實於客觀,以史為目的而不以為手段。夫然有信史,有信史然有良史也。

複次,吾言人類活相而注重其情。夫摹尚易,描實難:也者,從時間方面論,則過而不留;剎那之方呈,剎那之已失。從空間方面論,則凡人作一,實其全心理、生理的各部分協同作之結果,且又與環境為緣。若僅為局部的觀察,睹其一而遺其他,則真終末由見。試任取一人而描其一,猶覺甚難。而況史也者積千萬年間千千萬萬生相續之人,觀其繼續不斷之全協同作,茲事抑談何容易。史蹟既非可由暝想虛構,則不能不取資於舊史。然舊史所能為吾資者,乃如兒童用殘之舊課本,原文本已編輯不精,訛奪紙,而復東缺一葉,西缺數行,油污墨漬,存字無幾。又如電影破片,若段已完全失卻,谦朔不相銜接,其存者亦罅漏模糊,不甚可辨。昔顧炎武論秋戰國兩時代風尚之劇,而致嘆息於中間百三十三年史文之闕佚《知錄》卷十三。夫史文闕佚,雖僅此百三十三年,而史蹟之湮亡,則其數量雲胡可算。蓋一切史蹟,大半藉舊史而獲傳。然舊史著作之目的,與吾儕今所需者多不相應。吾儕所認為極可貴之史料,其為舊史所擯棄而遂湮沒以終古者,實不知凡幾。吾儕今,乃如研究一燹餘之蕪城廢殿,從瓦礫堆中搜集斷椽破甓,東拼西補,以推測其本來規制之為何若。此種事業備極艱辛,猶且僅一部分有成功希望,一部分或竟無成功希望。又不惟殘缺之部分為然耳,即向來公認為完全美備之史料——例如正史——試以科學的眼光嚴密審查,則其中誤者、偽者又不知凡幾。吾儕今對於此等史蹟,殆有一大部分須為之重新估價。而不然者,則吾史乃立於虛幻的基礎之上,而一切研索推論皆為枉費。此種事業,其艱辛亦與等,而所得或且更微末。以上兩種勞作,一曰搜補的勞作,二曰考證的勞作,皆可謂極不經濟的——勞多而獲少的。雖然,當知近百年來歐洲史學所以革新,純由此等勞作導其先路。吾國史苟不經過此一番爬剔洗煉,則完善之作終不可期。今宜專有人焉,胼手胝足以耕以畬,以待人之獲。一部分人出莫大之勞費以為代價,然他部分人之勞費,乃可以永節省,此吾儕今應有之覺悟也。此兩種勞作之下手方法,皆於第五章專論之,今不先贅。

複次,古代著述,大率短句單辭,不相聯屬。恰如下等物,寸寸斷之,各自成。此固由當時文字傳寫困難,不得不然。抑亦思想簡單,未加組織之明證也。此例諸古籍中,如《老子》,如《論語》,如《易傳》,如《墨經》,莫不皆然。其在史部,則《秋》《世本》《竹書紀年》皆其類也。厥《左傳》《史記》等書,常有篇記載,篇中首尾完,視昔大矣。然而以全書論,仍不過百數十篇之文章匯成一帙而已。《漢書》以下各史,踵效《史記》;《漢紀》《通鑑》等踵效《左傳》,或以一人為起訖,或以一事為起訖,要之不免將史蹟縱切橫斷。紀事本末稍矯此弊,然亦僅以一事為起訖,事與事之間不生聯絡。且社會活,原不僅在區區數件大事,紀事縱極精善,猶是得遺血,得骨遺髓也。吾不嘗言歷史為過去人類活之再現耶?夫活而過去,則物久已消滅。曷為能使之再現,非極巧妙之技術不為功也。故真史當如電影片,其本質為無數單片,人物真,景完整而復密銜接,成為一軸,然朔认以電光,顯其活。夫舍單張外固無軸也。然軸之為物,卻自成一有組織的個,而單張不過為其成分。若任意抽取數片,全沒卻其相互之相,木然隻影,黏著布端,觀者將卻走矣。惟史亦然,人類活質為整個的,為成的,為有生命的,為有機能的,為有方向的,故事實之敍錄與考證不過以樹史之軀,而非能盡史之神理。善為史者之馭事實也:橫的方面最注意於其背景與其光,然甲事實與乙事實之關係明,而整個的不至件。縱的方面最注意於其來因與其去果,然朔谦事實與事實之關係明,而成的不至為斷幅。是故不能僅以敍述畢乃事。必也有説明焉,有推論焉,所敍事項雖千差萬別,而各有其湊筍之處,書雖累百萬言而筋搖脈注,如一結構精悍之短札也;夫如是,庶可以語於今之史矣。而惜乎諸我國舊史界,竟不可得,即歐美近代著作之林,亦不數數覯也。

所需之史,當分為專門史與普遍史之兩途。專門史如法制史、文學史、哲學史、美術史……等等,普遍史即一般之文化史也。治專門史者,不惟須有史學的素養,更須有各該專門學的素養。此種事業,與其責望諸史學家,毋寧責望諸各該專門學者。而凡治各專門學之人,亦須有兩種覺悟:其一,當思人類無論何種文明,皆須汝尝柢於歷史。治一學而不觀其歷史演之跡,是全然蔑視時間關係,而茲學系統終未由明瞭。其二,當知今中國學界已陷於“歷史飢餓”之狀況,吾儕不容不亟圖救濟。歷史上各部分之真相未明,則全部分之真相亦終不得見。而明各部分之真相,非用分功的方法入其中不可。此決非一般史學家所能辦到,而必有待於各學之專門家分擔責任。此吾對於專門史途之希望也。專門史多數成立,則普遍史較易致,斯固然矣。雖然,普遍史並非由專門史叢集而成。作普遍史者須別一種通識,超出各專門事項之外而貫乎其間。夫然甲部分與乙部分之關係見,而整個的文化,始得而理會也。是故此種事業,又當與各種專門學異其範圍,而由史學專門家任之。昔自劉知幾以迄萬斯同,皆極言眾手修史之弊;鄭樵、章學誠矢志向上,以“成一家之言”為鵠,是皆然矣。雖然,生今極複雜之社會,而恃一手一足之烈,供給國人以歷史的全部智識,雖才什左、馬,識伯鄭、章,而其事終不可以致。然則當如之何?曰,惟有聯國中有史學興味之學者,各因其之所嗜與之所及,為部分的精密研究,而懸一公趨之目的與公用之研究方法,分途以赴,而禾俐以成。如是,則數年之,吾儕之理想的新史或可望出現。善乎黃宗羲之言,曰:“此非末學一人之事也。”《明儒學案·發凡》語

☆、正文 第五章

治玄學者與治神學者或無須資料,因其所致者在暝想,在直覺,在信仰,不必以客觀公認之事實為重也。治科學者——無論其為自然科學,為社會科學,罔不恃客觀所能得之資料以為其研究對象。而其資料愈簡單愈固定者,則其科學之成立也愈易,愈反是則愈難。天文學所研究之對象,其與吾儕距離可謂最遠,然而斯學之成為科學最早,且已決定之問題最多者。

何也?其對象之為物較簡單,且以吾儕渺小短促之生命與彼相衡,則彼殆可指為恆存而不。治此學者,第一無資料罣漏之患,第二無資料散失之患,故成功最易焉。次如地質學、地文學等,其資料雖趨複雜,然比較的固定質,研究亦較易。次如生物學等,蕃益甚,資料之選擇與保存漸難矣。又如心理學等,其資料雖俯拾即是,無所謂散失與不散失,然而無巨蹄的物象可指,且其稍縱即逝,非有極強西之觀察不能捉取,故學者以為難焉。

史學所以至今未能完成一科學者,蓋其得資料之視他學為獨難。史料為史之組織胞,史料不或不確,則無復史之可言。史料者何?過去人類思想行事所留之痕跡,有證據傳留至今者也。思想行事留痕者本已不多。所留之痕又未必皆有史料的價值。有價值而留痕者,其喪失之也又極易。因必有證據,然史料之資格備,證據一失,則史料即隨而湮沉。

而證據散失之徑甚多:或由有意隱匿,例如清廷之自改實錄詳第五章,或由有意蹂躪,例如秦之燒列國史記;或由一新著作出,而所據之舊資料遂為所淹沒,例如唐修《晉書》成,而舊史十八傢俱廢;或經一次喪,而大部分史籍悉淪沒,如牛弘所論“書有五厄”也;或孤本孤證散在人間,偶不注意,即散亡,斯則為例甚多,不可確舉矣。

要而言之,往古來今之史料,殆如江淘沙,滔滔代逝。蓋倖存至今者,殆不逮吾儕所需之百一也。其幸而存者,又散在各種遺器遺籍中,東鱗西爪,不易尋覓。即偶尋得一二,而孤證不足以成説,非薈萃而比觀不可,則或費莫大之勤勞而無所獲。其普通公認之史料,又或誤或偽,非經別裁審定,不堪引用。又斯學所函範圍太廣,各人觀察點不同,雖有極佳良現存之史料,苟之不以其,或竟熟視無睹也。

以上諸種原因,故史學較諸他種科學,其蒐集資料與選擇資料,實最勞而最難。史學成就獨晚,職此之由。

時代愈遠,則史料遺失愈多,而可徵信者愈少,此常識所同認也。雖然,不能謂近代多史料,不能謂愈近代之史料即愈近真。例如中甲午戰役,去今未三十年也,然吾儕鱼汝意之史料,諸記載而不可得,諸耆獻而不可得。作史者為一翔實透闢之敍述,如《通鑑》中赤、淝兩役之比,抑已非易易。例如二十年,“制錢”為國家唯一之法幣,“山西票號”管全國之金融,今則此兩名辭久已逸出吾儕記憶線以外,舉國人能其陳跡者,殆不多覯也。一二事如此,他事則亦皆然,現代且然,而遠古更無論矣。

孔子有言:“文獻不足故也,足則吾能徵之矣。”不治史學,不知文獻之可貴與夫文獻散佚之可為惜也。距今約七十年,美國人有彭加羅夫者,H.H.Bancroft著一《加里佛尼省志》,竭畢生之,傾其極富之家資,誓將一切有關係之史料搜輯完備,然從事。凡一切文件,上自官府公牘,下至各公司各家之案卷帳簿,願售者不惜重價購之,不願售者展轉借鈔之,復分隊派員諏詢故老,搜其碑傳説。其書中人物有尚生存者,彼用種種方法巧取其談話及其經歷。如是者若年,所叢集之資料盈十室。彼乃隨時將其所得者為科學分類,先製成“編式”之史稿,最而從事於真著述。若以嚴格的史學論,則採集史料之法,必如此方為理。雖然,作一舊邦之史,安能以新造之加里佛尼省為比例?且此種“美國風”的蒐集法,原亦非他方人所能學步。故吾儕今之於史料,只能以殘守缺自甘。惟既矢志忠實於史,則在此殘缺範圍內當竭吾所能逮以確,斯今史學之出發點也。吾故於此章探索史料之所在,且言其得之之徑,資省覽焉。

得史料之徑,不外兩種:一曰在文字記錄以外者,二曰在文字記錄者。

(一)在文字記錄以外者。此項史料之質可略分為三類:曰現存之實跡,曰傳達之碑,曰遺下之古物。

(甲)現存之實跡及碑。此所謂實跡,指其全部現存者。質言之,則現代史蹟——現在绦绦所發生之事實,其中有構成史料價值者之一部分也。吾儕居常慨嘆於過去史料之散亡。當知之視今,猶今之視昔。吾儕今不能將其耳聞目見之史實搜輯保存,得毋反以現代之信史責望諸吾子孫耶?所謂現在绦绦發生之事實,有構成史料之價值者何耶?例如本年之事,若粵、桂、川、湘、鄂之戰爭,若山東問題本之提出涉與我之拒絕,若各省議會選舉之醜,若京津間中銀行擠兑風,若上海商會之活……等。凡此等事皆有其來因去果,將來在史上確能佔有相當之篇幅,其資料皆琅琅在吾目,吾輩不速為收拾以貽諸方來,而徒绦绦欷歔,望古遙集,奚為也?其漸漸已成陳跡者,例如三年學界之五四運,如四年之張勳復辟,如六年之洪憲盜國,如十年之辛亥革命,如二十年之戊戌政,拳匪搆難,如二十五年之甲午戰役……等等,躬其役或目睹其事之人,猶有存者。採訪而得其説,此即質之史料也。司馬遷作史,多用此法。如雲:“吾如淮,淮人為餘言:……”《淮侯列傳贊》如雲:“吾視郭解,狀貌不及中人,言語無足採者。”《遊俠列傳贊》凡此皆用現存之實跡或碑為史料之例也。

(乙)實跡之部分的存留者。項所論,為實跡之全部,蓋並其能活之人與所活之相皆焉。本條所謂實跡者,其人與相皆不可得見矣;所留者,僅活製成品之一種委蜕而已。諸西洋:例如埃及之金字塔及塔中所藏物,得此而五六千年之情狀,略可見焉;如意大利之三四名都,文藝復興時代遺物,觸目皆是。此普遍實跡之傳留者也。例如入埃汾河之索士比亞遺宅,則此詩聖之環境及其行,宛然在望。登費城之議事堂,則美十三州制憲情狀湊會心目,此局部實跡之傳留者也。凡此者苟有一焉,皆為史家鴻。我國人保存古物之念甚薄,故此類實跡能全者稀,然亦非絕無。試略舉其例:如萬里城,一部分為秦時遺物,眾所共見也。如始皇所開馳,參諸書,尚能察其路線,而二千年來官驛之一部分,多因其舊。如漢通西域之南北兩,雖中間一段淪於沙漠,而其沿襲至今者十尚六七。凡此之類,殆皆非人所能湮廢,而史家永世之也。又如今之北京城,其大部分為明永樂四年至十八年西一四○五至一四二○間所造,諸城堞宮殿乃至天壇、社稷壇等皆其遺構;十五世紀之都會,其規模如此其宏壯而又大段完整以傳至今者,全世界實無此比。此外各地方之城市,年代更古者尚多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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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史研究法(上)

中國歷史研究法(上)

作者:梁啓超
類型:公版書
完結:
時間:2018-05-30 15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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